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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企业营业执照和备案公章遗失补办流程
作者:公司注册网 来源:公司注册网 日期:2024-10-25扬州市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定名称章同时遗失时,补领的流程为:
1、登报作废启示,并声明寻回后不再继续使用。
2、法定代表人到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需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法定代表人在逃、失踪、死亡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的,需提供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所有股东签字确认的情况说明(单位参股的加盖单位公章);因特殊原因需要补刻的,还应提交报案证明(受案回执)。
3、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接到申请后,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公章备案情况,如该枚法定名称章未经备案,则不予受理,如已备案,则将有关情况函告市场监督管理局。
4、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系统中查询企业的合法、有效情况,并反馈至公安机关。
5、公安机关凭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情况为企业办理补刻公章手续,企业自主选择刻企进行刻制。
6、企业凭新刻制的公章补办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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