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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

作者:公司注册网  来源:公司注册网 日期:2024-10-25

一、办理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三、申请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登记事项相关证明。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1)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2)质权合同。
(3)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权出质撤销登记。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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